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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东省天然资源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住宅和城乡建造厅《关于加强县城城市规划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式城镇化建造的告诉》(粤天然资函〔2024〕356号)的要求,我局展开了我县县城规划规划作业,形成了《平远县县城建造规划与概念性城市规划》、《平远县县城火车站片区城市规划》、《平远县县城大佛寺片区规划与概念性城市规划》、《平远县县城老城中心区城市更新规划规划》、《平远县县城湿地片区规划规划》、《平远县县城城市客厅片区规划规划》效果,现将该效果进行公示,揭露咨询定见。
1.信函反应定见。请邮寄至梅州市平远县岭下河东路一号平远县天然资源局疆土空间规划股收。
4.有用反应定见期: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4月5日,信函反应定见邮戳日不该超越定见反应期最终一天,电子邮箱反应定见发件时刻不该超越定见反应期最终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定见,不予采用。
5.有用反应定见:请在定见中注明实在联系人名字、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如反应定见信息不精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状况视为无效定见。